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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专栏
·联合国囚犯待遇基本原则(1990年)
·联合国保护所有被以任何形式拘禁或关押人员的主要原则(1988)
·结社自由和组织权利保护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
·促进和保护普遍公认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权利和义务宣言
·中国已签国际人权公约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权安全公约
·联合国律师职责的基本原则
·联合国司法独立的基本原则(1985年)
·联合国检察官的职责准则
·世界人权公约英文版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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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事法院规约(1998)
·国际刑事法庭(芦旺达)程序与证据规则(1995)
·国际刑事法庭(芦旺达)规约
·起诉严重侵犯国际人道法责任人的国际(前南斯拉夫)法庭规约(1991)
·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的国际公约1981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取缔教育歧视公约
·关于就业及职业歧视的公约
·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的国际公约选择性议定书2000
·联合国防止和惩罚种族灭绝罪的公约(1951)
·联合国有关难民身份的国际公约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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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国际人权法律文件
·1996年欧洲反破坏性异端决议及其邪教定义
·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公约(1981)
·美洲人的权利与义务宣言(1948)
·美洲人权公约(1969)
·美洲防止和禁罚酷刑的公约
·防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的欧洲公约1989
·欧洲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1950)
·欧洲社会宪章1961
·建设新欧洲的巴黎宪章1990
***美国人权法律文件
·美国1620年“五月花号”公约(The Mayflower Compact)
·美国1786年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
·美国1776年弗吉尼亚权利法案
·美国1862年解放黑奴宣言
·美国1777年邦联条款
·美国1776年维吉尼亚权利法案
***英国人权法律文件
·英国1998年人权法案
·英国1676年人身保护令
·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
·英国1628年权利请愿书
·英国1215年自由大宪章
***法治研究
***宪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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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的实质
·分權制衡理論的历史淵源
·中国自由文化运动与宪政研究
·The Arguments For and Against the Notwithstanding Clause
·Freedom is not free but it is costly
·宪法改革的设想 南郭提要
·联邦共和民主宪政体制是美国经久强盛不衰的原因
·党化党控教育是中共祸国殃民的一大罪恶
·立宪时代的法政哲学思考提要
·有限政府与法治宪政
·联邦主义要旨
·It’s Not Patriotic to Violate the Constitution
·An Imperial Presidency Based on Constitutional Quicksand
·US Constitution revolution for real democracy
·One of the major writer whose legal thought Influence the Americas Founding Fathers
·Beyond the Constitution
·Philosophy Constitution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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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
·The Bill of Rights
***中共极权专制暴政批判
·中国历史上不存在极权
·彻底推翻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永志不忘六四屠城滔天罪孽!
·江泽民和胡锦涛均极可能是货真价实的特大汉奸卖国贼!
·国民党比共产党好得多,蒋介石比毛泽东高贵得多
·老毛和中共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犯
·朱镕基犯有贪污盗窃罪吗?
·朱镕基有关劳动保险金的罪责是非之我见
·中共党员是罪犯 无耻无行文人是重罪犯!
·郭国汀 毛泽东批判
·郭国汀马克思主义批判
·申曦(曾节明):剥胡锦涛的画皮
·申曦(曾节明):胡锦涛其人其事
·申曦(曾节明):胡锦涛虚伪狡诈邪恶凶残阴险的真面目
·申曦(曾节明):胡锦涛的伪善与病态人格
·申曦(曾节明):盖棺认定胡氏中共暴政
·申曦(曾节明):江泽民的心病
·申曦(曾节明):邓小平罪孽深重
·不是中国政府而是中共暴政丧尽天良!不但温家宝而且胡锦涛皆乃政治精神重症患者!
·中国共产党早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杜绝三鹿毒奶粉事件的三项原则
·郭国汀律师系统批判中共极权专制暴政论文目录
·中共专制暴政与生态环境
·中共专制暴政正在毁灭中国生态环境
·论中共政权新闻控制-----2008年《巴黎中国新闻媒体控制国际研讨会》专稿
·郭国汀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上)
·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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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见证当代中国社会现实的伟大纪实作品--序高智晟《中国民间企业维权第一案》

   一部见证当代中国社会现实的伟大纪实作品
   --序高智晟《中国民间企业维权第一案》
   郭国汀
   
   一部作品“最能深深打动人心者是何种因素? 有人说是文采,语言洗练,简洁明快流畅,如高山流水,似海边清风,象山间清泉,仿佛香纯美酒,似雨后彩虹,若高山夕阳,如海边日出,似湖边月色,好似月下琴声。然也; 有人主张是逻辑性,之乎者也,因为所以,自然地理,承前启后,层层深入,顺理成章。是也; 亦有人陈述是风骨,震撼人心,启人心智,振聋发聩,动地惊天,山崩地裂,惊心动魄。可也; 还有人认为是真情实感,真善美,唯有真才善美,唯有善才美真,而凡美者必真善,情真才能意切,虚假丑陋当然不美不善。故也; 综合上述文采,逻辑,风骨,真情实感,因时,因地,因情况,因条件灵活运用,出神入化;但最感人最令人难以忘怀的还是真情实感;美文至文必定情真意切。”《律师的文学功底》。

   
    今天通读了高智晟律师的新著《中国民间企业维权第一案》,深感该作:“震撼人心,启人心智,振聋发聩,动地惊天,山崩地裂,惊心动魄”;亦觉其文:“真情实感,真善美,唯有真才善美,唯有善才美真,而凡美者必真善,情真才能意切”真实与勇敢是我读本书的最大感受,同时高智晟律师敏锐的观察、分析能力令我佩服。
   
    高智晟律师出身于陕北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幼年青少年时期饱偿人世的百般艰辛;尽管学业成绩优良,却因家贫无力支付学费而被迫缀学;年仅15岁便被迫下媒矿谋生,历经种种磨难。艰难困苦的人生经历,并未使他自暴自弃,这得益于他平凡善良而伟大的贫民母亲对他的一生至巨影响;最终他以惊人的毅力与超常的勤奋,通过自学成功地考取律师资格,并迅速成为一名海内外著名的维权律师。正因为他来自社会底层,切身了解体验了底层民众的苦难与真情实感,因而对贫民弱势群体始终怀有至诚的同情与爱,以至执业多年来一直保持着全年三分之一时间免费为贫穷当事人义务提供法律帮助的高尚道德情怀。尤值得一提的是,高智晟律师并没有因为成为京城名律师而改变初衷,而是始终如一地站在维护民间弱势群体权益的第一线,尤其自为法轮功公开上书胡温以来,尽管受到中共当局的疯狂变态打击报复,他确越战越勇升华脱颖而出成为中国维权律师的一面旗帜,同时成为中国伟大的维权抗暴运动的领军人物。
   
    “志、知、勤、信、友、勇、恒”是成就一名伟大律师的前提条件,高智晟律师成长成名成功的历程再次印证了该七字真言。高智晟最突出的表现正在于他的智、勇、恒。
   
   “勇指勇气,勇敢,勇为,勇往直前,勇于承担责任,勇于面对任何艰难困苦,勇于承受各种压力.这些同样是成就大事业的基础.大智大勇.有勇有谋.勇气是男性的特权,是雄性的特征.刚毅果敢,敢做敢当是男子汉大夫英雄气概的体现.当然勇并非指蛮勇,也非指有勇无谋的李奎式鲁勇.面对各种困难,各种艰险敢想敢干;对于来自各方面的高压,来自当权者,来自黑社会的威胁敢于抗争勇于斗争.这需要道德勇气,不畏强权唯真理唯大,一切唯真理是从.因为真理最终定能战胜一切谬误.勇敢应当建立在志知勤信友之基础上,无私才能无畏,大智才能大勇.”《如何成为一名伟大的律师?》
   
   对照他近年来的所做所为,我以为高智晟堪称智勇双全的当代中国最伟大的律师之一。
   
    作者通过亲自走访大量当事人、受害的民营企业家、政府官员,深入细致实地调查,以充分真实可信的第一手资料,平实如水的语言,在《陕北油田真相调查报告》文中,生动具体详实深刻地揭示了陕西省、地、县三级中共当权集团是如何相互勾结,贪桩枉法,强取豪夺,暴力洗劫近6万名投资者价值70亿油田资产的令当事人绝望、令读者窒息的悲惨故事。
   
   先有官方投资开油井赔得连本都没了的现实,继而有各级政府“诚”邀各地投资者的诱惑,再有贪官恶吏索贿受贿换批文的交易,又有原油金钱引发的权力红眼,最后有中共当权集团动用武警强迫当事人在枪杆子下签名转让的土匪强盗般的强取豪夺!更有甚者,所有上访维权代表甚至其代理律师朱久虎皆被中共司法当局罗织构陷罪名非法拘捕监禁监控!这一发生在当代中国的真实而悲惨的故事,有人欢喜有人愁。中共当权者之喜,在于他们可以趁机中饱私囊;而广大的投资者们,除了少数与贪官恶吏勾结分赃者外,几无例外一夜之间彻底破产,以至负债累累,穷困潦倒,身心绝望。然而他们皆与地方政府订有白纸黑字的合同,中共当权集团确以行政命令方式令合同法律如同废纸!
   
    陕油事件的发生决非偶然,它仅是当代中国社会现实的一个缩影。其实中国大陆其他省市大同小异,并无本质的区别,仅有程度方式的不同。其根源在于中共一党极权专制独裁的罪恶政治体制。
   
    作者在书中还用广州大学城强拆案、秦应泉案、郑贻春案、蔡卓华案、陈光诚案等著名案例,进一步揭露了陕油事件暴露出来的中共专制暴政任意剥夺公民合法私有财产权、宗教自由权、言论自由权、生育自由权及制造矿难的体制原因。这些案例从各侧面揭露批判印证了中共一党专制独裁体制的赅人听闻的罪恶。郑贻春教授无疑是当代中国最优秀最勇敢最正直的知识分子英雄之一。他与黄金秋、师涛、张林、杨天水等众多吾国最杰出高贵的人士一样,皆是中共文字狱的受害者,也是胡温当局疯狂迫害敢于直言心声的知识分子的见证者。
   
    从本书例举的活生生的真实案例,读者不难推论出在中共一党极权专制独裁下,决不可能有正义、公道、公平可言,也不可能有真正意义的法治,更不可能有司法公正。原因非常简单,中共奉行的政治体制实质上是一个以中共大权独揽的以特权为基础的四不象的官僚特权封建专制资本主义的大杂绘,与所谓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相距何止十万八千里?!这种大杂绘政治体制实质上是将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封建主义、专制主义中最坏的成分抒杂在一起而成。由此必然成为中共官僚特权阶级与奸商的天堂,无权平民百姓的地狱。它是将中华民族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的罪恶体制。
   
   在中共一党专制独裁体制下决不可能有司法独立、新闻自由;而司法不独立、新闻不自由,必然使得中共政权成为一个没有任何有效制约监督机制的特权社会。特权猖獗,官员普遍腐败无能是极权专制暴政的必然附产品;因为权力导致腐败,而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绝对残暴!中共当局在陕北油案、广州大学城案、郑贻春案、蔡卓华案、陈光诚案及无数类似案件中的所做所为,无不印证了该真理。
   
   读完本书,反思现实可以得出一个简单而确实的结论:中共政权是一个病入膏肓无可救药罪孽滔天的非法的专制流氓暴政!中共专制暴政一日不灭亡,中华民族中国人民的深重苦难一日不止!面对中共暴政,全体国人唯一正确的选择乃是:彻底唾弃抛弃中共,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尽快终结一党专制独裁的罪恶体制,创立真正自由、民主、共和、人权、法治、宪政的新中国。
   
    与此同时我想提出本书中存在的不足并期望作者日后加以改进。尽管全书语言生动,形象具体,有时甚至多少有些幽默感;但有些用语吾以为确有改进的必要诸如:情势、既存的真实、犯罪真实、价值、存在、有涉、罢啦、人与动物唯一区别的自由表达的话语权利等类似表述,似乎用词不准,表意含糊。书面语言应尽量做到:“语言洗练,简洁明快流畅,如高山流水,似海边清风,象山间清泉,仿佛香纯美酒,似雨后彩虹,若高山夕阳,如海边日出,似湖边月色,好似月下琴声”;法律文书需要法言法语,生搬硬造词汇不宜提倡。当然口头演讲,针对不同层次水准的听众,创造性应用口语另当别论。无论如何,这些瑕疵(如果确系瑕疵的话)并不影响本书成为见证当代中国社会现实的伟大纪实之作。吾以为本书对于想了解中国社会现实真相的读者是值得一读的好书。
   
   
   
   
   2006年6月11日第17个“全球七人接力绝食抗暴日”于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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