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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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律师专栏
·国际人权法律资料 取缔教育歧视公约
·关于就业及职业歧视的公约
·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的国际公约选择性议定书2000
·联合国防止和惩罚种族灭绝罪的公约(1951)
·联合国有关难民身份的国际公约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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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公约(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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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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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权法律文件
·英国1998年人权法案
·英国1676年人身保护令
·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
·英国1628年权利请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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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由文化运动与宪政研究
·The Arguments For and Against the Notwithstanding Clause
·Freedom is not free but it is costly
·宪法改革的设想 南郭提要
·联邦共和民主宪政体制是美国经久强盛不衰的原因
·党化党控教育是中共祸国殃民的一大罪恶
·立宪时代的法政哲学思考提要
·有限政府与法治宪政
·联邦主义要旨
·It’s Not Patriotic to Violate the Constitution
·An Imperial Presidency Based on Constitutional Quicksand
·US Constitution revolution for real democracy
·One of the major writer whose legal thought Influence the Americas Founding Fathers
·Beyond the Constitution
·Philosophy Constitutionalism
·USA Constitution is in grave danger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
·The Bill of Rights
***中共极权专制暴政批判
·中国历史上不存在极权
·彻底推翻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永志不忘六四屠城滔天罪孽!
·江泽民和胡锦涛均极可能是货真价实的特大汉奸卖国贼!
·国民党比共产党好得多,蒋介石比毛泽东高贵得多
·老毛和中共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犯
·朱镕基犯有贪污盗窃罪吗?
·朱镕基有关劳动保险金的罪责是非之我见
·中共党员是罪犯 无耻无行文人是重罪犯!
·郭国汀 毛泽东批判
·郭国汀马克思主义批判
·申曦(曾节明):剥胡锦涛的画皮
·申曦(曾节明):胡锦涛其人其事
·申曦(曾节明):胡锦涛虚伪狡诈邪恶凶残阴险的真面目
·申曦(曾节明):胡锦涛的伪善与病态人格
·申曦(曾节明):盖棺认定胡氏中共暴政
·申曦(曾节明):江泽民的心病
·申曦(曾节明):邓小平罪孽深重
·不是中国政府而是中共暴政丧尽天良!不但温家宝而且胡锦涛皆乃政治精神重症患者!
·中国共产党早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杜绝三鹿毒奶粉事件的三项原则
·郭国汀律师系统批判中共极权专制暴政论文目录
·中共专制暴政与生态环境
·中共专制暴政正在毁灭中国生态环境
·论中共政权新闻控制-----2008年《巴黎中国新闻媒体控制国际研讨会》专稿
·郭国汀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上)
·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中)
·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全文)
·郭国汀论中共专制暴政与酷刑(下)
·郭国汀中共政权已经彻底流氓化
·中共是极端残暴下流无耻的流氓暴政 郭国汀
·中共政权是一个极权专制流氓暴政----与刘晓波先生对话
·怀念当代中国最高贵的人——杨天水/张林
·驳中共政权合法论 郭国汀
·中共政权始终是一个非法政权 郭国汀
·中共政权是吸血鬼暴政
·中共政权是一个极权专制流氓暴政
·关于中共政权合法性及专制暴政与人种信仰关系的论战 郭国汀
·判断一个政权合法性的公认标准
·推翻中共专制暴政是替天行道 郭国汀
·文字狱与极权专制体制
·南郭/推翻颠覆中共流氓暴政有功无罪!
·面对中共流氓暴政全体中国人应当做什么?
·极权专制政体与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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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对我的八次政治迫害--在温哥华告别恐惧讨共诉苦座谈会上的发言(上)

   中共对我的八次政治迫害--在温哥华告别恐惧讨共诉苦座谈会上的发言
   郭国汀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
   
   首先感谢大家放弃休息时间冒雨前来参加座谈会,关注中国的自由民主运动。这次座谈会的主题是“告别恐惧讨共诉苦”。有人问我:为何中国人不敢讲真话?为何中国人在海外也不敢讲真话?国人不敢讲真话是因为中共专制暴政非法任意剥夺了国人讲真话的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因为在国内任何人敢于讲真话,轻则失去原有的一切既得利益,重则受拘捕判刑;中共暴政当局利用反复不断的政治迫害运动,使得国人充分认识到讲真话的代价,因而最终大多数人皆变得麻木不仁,沉默是金!这正是中共流氓当权者最希望看到的,如此一来,那些不学无术,缺德乏能,腐化堕落的中共官员便能轻而易举地窃取权力充分谋私利。而国外生活在自由世界的众多华人同样不敢讲真话,实质上根本原因仍在于中共无孔不入的控制。害怕担心由于讲真话波及国内亲友,回国探亲或做生意等经济利益。这正是深入骨髓的恐惧感使得中国人不敢讲真话。而不敢讲真话的人实质上等于奴隶,不敢讲真话的民族决没有未来。较之在中共产生以后饱尝中共政治迫害之苦的前辈,我个人的遭遇可能不值一提,但在同龄人当中,我所受到中共政治迫害的次数深度与广度可能是最多的一位。中共对我的迫害不计其数举其较突出的至少有下述八次政治迫害,从心理、精神、生理、思想、经济、业务、家庭全方位的政治迫害可见中共恶政权的一斑:

   
   中共对我的第一次政治迫害始于1968年,当时我是福建省长汀县东风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一天上语文课,我专心致志地画了一艘军舰。同桌的副班长是被Q老师封为“阶级斗争的小闯将”的一位铁匠的儿子,他抢过我的图画交给老师表功,老师恶恨恨地盯了我一眼,回身继续他的板书。我却继续埋头又画了一架战斗机!这时Q老师冷不防一把将我拎至前台,当着全班同学宣布:现在召开现场批斗会!郭国汀是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国民党残渣余孽的后代,如果现在还是解放前,他肯定是坐着国民党的军舰,开着国民党的飞机来镇压劳动人民的!天那!一个年仅11岁的孩子那有那么多思想,而深受中共党文化毒害的年青教师,就是这样对待一位仅因为上课不专心听讲而画画的小学生。尽管中共并未指令Q老师迫害我,但中共长期欺骗愚民政策下的老师被洗脑洗得满脑子阶级斗争思想,才会发生这可悲可笑的一幕。可想而知,Q老师的公开批判对一个年仅11岁的天真少年的心灵伤害有多大。此后我再也未拿过画笔!
   
   中共对我的第二次政治迫害发生在1984年2月19日,当年我是吉林大学法律系四年级学生,正在备考国际环境法研究生。我曾连续参加四次高考,1980年改考文科方成功。正因为我深知学习生涯来之不易,故我学习特别勤奋;大学四载我没有周末和星期日也没有节假日,为了挤时间多读书,四个春节全在长春渡过。三次考理工科使我自然科学基础相当好,而三次备考研究生,由国际公法变成国际私法再改为国际环境法,使我的知识面较宽,加之大量阅读哲学、思想史、政治学西方原著,使我的思维能力自1983年下半年开始有了明显的提高,进而在备考研究生过程中,思想能力起了质的变化,无意中闯入当年政治法律哲学研究禁区,提出了一系列与中共贯输的正统观念完全异同的论点主张,公开提出马克思哲学三大原则无一能够成立,马克思主义过时了;毛泽东关于内外因关系论纯属偷换概念的产物等。结果因当年的挚友出卖被法律系党总支当作精神病强行关入四平精神病院强制洗脑21天!医院给我的诊断是所谓“精神分裂症”!医生强迫我吃下三颗白色的药,结果不到5分钟我的眼前一片黑,随即昏了过去。待我醒来发现自已四肢被绑在一张铁床上,我让一位刘姓护士帮我松绑后,发现自已丧失了语言能力不能说话,身体不能直挺,浑身难受极了,此种状况持续了两天。仅仅由于大学生有自已的独立思想,即被中共当局强行关入精神病院洗脑而且是用剧毒药物洗去思维记忆力。足证中共的惨无人道!
   
   中共对我的第三次政治迫害是在1987年12月,当年我通过征婚认识了一位北国的眼科女医生,我们可谓情投意合相见恨晚,海阔天空无话不谈并决定于春节结婚;因我将自已的不幸遭遇无保留地告诉她,结果她另选择了一位北大哲学研究生而抛弃了我。但随后她又被北大研究生所抛,加之她考研究生失败,竟至迁怒于我。于是她在当时的事务所主任的鼓动下,从控告我玩弄他人感情升级为赅人听闻的“强奸”,最后福建省司法厅居然以我在私人信件中批评“人民民主专政是虚假的民主真实的专制”,“人事制度是反动的”及情书中若干热情言辞为依据,予我取消律师资格一年的行政处分!私人信件不能作为定罪证据,通信自由是宪法权利,然而堂堂省级司法部门却在其红头文件中公然以私人信件为依据,处分一位律师,其实质乃中共党控一切,容不得任何人对其直言批评。证实中共控制下的司法部是根本不懂法也不讲法律的唯中共意志是听的伪司法部而已。
   
   中共对我的第四次政治迫害发生于1995年,当年由于我作为福建省最大的一起涉外案件香港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而得罪了太子党律师刘复之的公子,他竟能指使司法部责令司法厅强迫我作所谓检讨否则再次取消我的律师资格。我的律师执业证被强行扣压半年,甚至我的合伙人代书了一份检讨书仍不能过关,最后在我不顾一切摊牌后才归还。该案从1990年一审,1995年二审,1998年最高法院立案提审并公开审理,然而最高法院却故意采取拖延战术,将活人拖死将死人拖活!以致当事人1998年10月在最高法院公开提审该时感叹到:“八年了!蚂蚁终于成了大象!”可如今已17年!中国最高法院对一起是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依据明确具体的案件故意拖延8年拒不下判!该案再次证实中国法院已经丧失作为调节裁断社会争议公正机构的正常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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