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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关押高智晟的整个过程都是违法的/郭国汀

   抓捕关押高智晟的整个过程都是违法的/郭国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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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之声 2006年9月26日 星期二
   
   8月15日北京著名律师高智晟被中共当局正式逮捕后,至今已有四十多天了,中共当局仍然没能给他定罪。对北京莫少平律师向当局提出愿意作为高律师的辩护律 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请求,当局书面答覆:"高智晟案涉及国家秘密,不同意律师会见"。对此,本台记者采访了著名人权律师郭国汀。郭国汀指出,在法律上中共当局毫无疑问是非法的。

   
   郭国汀认为,中共当局直接违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诉讼程序的规定。要逮捕或拘捕任何人,首先有一个前提条件,必须是已经查明犯罪事实。既然你查明了犯罪事实,就肯定知道这个人犯了什么罪。比如什么罪名是在逮捕人之前已经定下来才对。如果说你在这之前没有任何证据,没有任何犯罪事实你随便抓人,直接就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是第一点。第二点,他如果要抓人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通知家属。中共当局从来没有通知过,且使用秘密逮捕的方式。秘密拘留的方式秘密逮捕的方式都是非法的。这是毫无疑问的。第三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十四小时之内对被拘留的人必须进行讯问。如果说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证据不足那就必须立即放人。换句话说,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只要没有确凿的证据,或者没有确定的犯罪事实,就必须放人。现在中共不但二十四小时之内没有放人,到现在是已经四十几天了,仍未放人给。
   
   郭国汀进一步从逻辑上推理指出,公安预审阶段可以有七天时间,若超过七天要么放人要么逮捕;特殊情况可增加三十天,总共是三十七天的关押期。如果中共当局继续关押,那就说明他已经掌握了证据,掌握了事实。换句话说,拘留任何人,如果在三十七天之内,仍然无法确定犯罪事实或犯罪证据,就必须放人。现在这个案子过了三十七天,他仍然没有放人,也没有通知家属他到底犯了什么罪,而且也没有任何书面的依据。到现在已经是四十几天了,中共以该案涉及国家机密为借口拒绝律师的会见。那么问题在哪?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不是不能告诉律师他到底犯了什么罪,这是两个概念。一个就是说你被抓的人涉嫌什么罪名,早都应该确定下来。在被拘留的当时他必须确定。如果他当时没有确定,那整个程序都是非法的。
   
   郭国汀接着说道,中共自始至终是完全践踏自己的法律。三十七天都过去了,中共当局还是没办法定罪,甚至连罪名都不敢定,可以推论,他们自以为收集了大量的高智晟的所谓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证据,实际上在程序上、在法律上,即使是中共自己制定的恶法,都不能成立。中共司法当局(包括公安,检查,法院)。现在仅仅是在公安阶段,还没有到检察院。实际上这个案子很可能他们是联合办案。所谓的联合办案就是公、检、法联合起来,在政法委一手操纵下的整个相互配合的办案。这种办案完全就是走过场。等于就是公检法联合起来整治别人而已。根本不叫办案了。这种做法历来都是制造冤假错案的最经常的做法。我认为很可能公安,检查,法院都有人在参与高智晟的这个案件。这么多人参与的情况下,他仍然无法确定,到底要以什么名义强加罪名,要以什么方式来追究高智晟所谓的刑事责任。那恰恰证明中共当局自始至终无法无天。他自始至终就是完全践踏自己的法律。那么是谁在带头破坏法律呢?是中共当局!
   
   郭国汀认为,高智晟律师是一位人权律师。敢于出来做人权律师的人,都是对法律有相当的理解,而且是相当谨慎的人。凡是做人权律师的人实际上一开始就心知肚明,自己将面临什么样的危险。每走一步都有很多风险。所以他们不会轻举妄动。根本不会逾越法律的界限。我们作为律师,都知道法律的界限在什么地方。所以我们绝对不会轻易越雷池一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中共当局居然一而再再而三的迫害人权律师。得出唯一的结论就是中共当局是无法无天的。流氓政权是不讲法律的,不讲任何原则的,不讲任何规则的。就使任何人都无所适从。这就是为什么我对中共当局特别反感。
   
   郭国汀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指出,诉讼程序是从中共的或者中国的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则来看。国际上世界各国的趋势,逮捕任何人,或强制搜查,都必须是法官批准而不是公安批准。要逮捕任何人公安机关要首先获得法官的批准。这种情况下,就能够确实地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中国目前的法律没有这个程序,之所以没有这种程序规定,是中共故意这样子的。立法时,立法机关故意把这个权力都放行给公安机关,那公安机关就可以乱来,完全按照共产党的旨意随心所欲。所以我为什么说中国人没有人权,因为中国人连人权律师,也就是说对人权最有研究最有经验而且是最有能力的人,他的自身的人权都得不到丝毫的法律保障,这种情况下普通的国民肯定没有人权。这种逻辑关系是非常清晰的。所以我个人认为,中共现在的所作所为。不光光包括抓高智晟的问题,象抓力虹啊,最近的郭飞雄啊,还有陈树庆,以及一系列的逮捕的这么多人。实际上每一个案件基本上都可以判断都是属于中共流氓政权的打击报复而已。他不是依法办事。因为他们早都把他们自己的法律弃之如敝屣了。根本不当一回事。在这种情况下,你要求国民遵守法律,或者用这种践踏法律的方式来治理国家。那只能叫什么呢,叫做疯子。
   
   郭国汀认为,真正勇敢、智慧的人在这时候应该站出来。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任何人从事任何一件事,他心中都有一个判断。这个判断就需要智慧,没有智慧的人这个时候有可能就缩回去了。他站出来,他会受到中共的打击报复 ,这是肯定的。但问题是,在与此同时,他也有可能就升华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英雄。那么他获得是另一方面的得。有所失必有所得,正是此道理。作为人权律师,对于恶法就要公开批评。就要公开不服从恶法。这是律师的天职。不能因为面临风险,你就对恶法进行默认。
   
   郭国汀建议指出,高律师应该再追加一位律师。莫少平从一个角度,那么另一位律师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应当把整个案件的每个细节全部公开,及时向全世界披露。这种方式会给中共造成巨大的压力。当然律师本身承担的风险非常大。
   
   郭国汀最后认为,实际上真正能帮助高智晟律师的就是媒体,不要放松,海外的媒体,各种媒体,国际上的关注不要放松。他本身在里面,我认为他不会有很大的危险。
   
   以上报道是由希望之声记者蔡红、齐月为您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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