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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230年尖端启示 文/巩胜利(著名中国问题学家)
2006年7月4日,美国建国230周年。
当美国国庆——230周年的庆典、礼花、颂歌等等所有盛世、伟大、强盛的外在散去之后,那些挥之不去、永远与230年及历历在目的是那些美国开国者、美国“独立战争”的成功者及开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正是胜者乔治·华盛顿,将被打败的对方,请上国家立法监督政府执政的法律程序,才有了美国230年及“法制国家”未来之途的永远和解;1776年7月4日,美国《独立宣言》主要起草人——“人人生而平等”、“自然法则,生命、自由和幸福权利”的倡导者,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美国“宪法之父”、第四任总统詹姆斯·麦迪斯,他首创“在政府机构中进行帐务核查及保持收支平衡,主张联邦和各州之间权限的清楚划分”。这位开国元勋曾考虑要当国家的一名部长,却起草了涵盖美国230年及未来的《权力法案》,阻止了一个国家性宗教的建立,使国家与公民的权力永远有了法律制衡的依据。然,230年过后,就是美国这13个州、由56人签署的“独立宣言”,竟然主宰实践了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的强国之梦、及未来谁都难有企及的超级国家——这是美国那些开国领袖、领导者们无法用想象、文字、智慧所企求的那种真谛伟大。
伟大的真谛在于:一是可以历史的实践和预言,让100年、1000年历史延续而无法改变;二是国家所玩着的“游戏规则”,100年、1000年照样闪耀着永不磨灭的人类光辉;三是避免了“你死我活”的人头落地,避免执政者、公民间的暴力、反复“革命”、打杀与前赴后继的人头落地,让水有“进”也可以“出”,让国家权力不存在“亡国亡党”的当然延续。
再看“新中国”标志、1919年的辛亥革命以来,“新中国”的先行者们,不管是孙中山、蒋介石、还是毛泽东们,唯一的中国实践就是“胜者为王败为寇”,中国的阶级矛盾从来没有从国家法律上调和过,更何况中国的社会和实践及未来呢???毛泽东们所领导的“革命成功”,有着与美国“独立战争胜利”“法国革命成功”一样的伟大,但“革命党”转换成“法制国家”,成了所有“革命者”后天的“死结”,于是中国至今没有走上“依法治国”的路途。
今日中国(自1949年10月1日算起)的缔造者毛泽东,从来没有设想过为建立一个一代接一代延续“法制国家”而立下国法,甚至可以做上一个国家、党派调和的国家法律之梦,甚至前40多年还不曾经想起要建立一个“法制国家”、立上一部国家至高无尚、跨越一切的母本《法律》。毛泽东们,没有想到自己也会上西天,更没有象乔治·华盛顿们那样为国家、为未来国人立下一部永不磨灭的《国法》而使这个国家没有“亡国亡党”的永远延续……
伟大的美国和美国的伟大,伟大到让你不得不对3亿国民(到2006年9月份美国人口将突破3亿)拥有超5亿多支枪(对真理般的“枪杆子”里出“政权”,是一个举世的颠覆)却创造了举世无双的国家强大和又有举世公认的“民主自由”——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什么是“枪杆子里出政权”论而日薄西山?是什么让“枪杆子”之下远离暴力、不用“武装斗争”、“暴力革命”来夺取政权……
天地、人类,让我们永远历史汲取的是:1791年12月25日美国第一届国会批准了被称之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国会(联邦议会)不得立法制定下列事项之法律:(一)不得立法禁止宗教自由。(二)不得立法剥夺公民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三)不得制定剥夺公民和平集会或者向政府请愿要求申雪请愿的权利。”以美国国家特别法律“修正案”——不可变的法律原则、规定了所有公民“权力”包括“游行示威”表达意愿、诉求的绝对“权利”。这是200多年前的“游戏规则”,让我们今人、未来人,如何理解这历史的不朽和人文是如此伟大?
*文献:有关《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请参见美国阿文图书出版公司1981年出版的《The Bretren,Inside the supreme court》一书首页,作者鲍勃·伍德沃德 斯科特·阿姆斯特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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