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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莫建刚——浅述自由个体的人格价值
自由个体的人格价值是由精神超越的意志,及其智慧启示的意识为其
自身创造的基础的,而不是生理和心理二元论心理学语汇以及由其二
元论所引申出的逻辑存在。精神超越的意志及其智慧启示的意识,来
自个体自由对心理学及其逻辑的反叛。它总是要摧毁这些学术专制的
枷锁后,才能得到彻底的解放。学术性的逻辑专横是自由个体的人格
价值的大敌。
生产关系和社会联系是一种人类为生活下去、而联合劳作的一个生存
的粗俗的状态。它丝毫与自由个体的精神超越,及其智慧意识的启示
毫无相干。它仅仅是一种辩证唯物决定论在社会学与哲学争鸣中的横
蛮,由此而导致了暴力革命的理论大量地横行于天下。
精神的灵气是塑造天才的一种智慧的能量,同时也是塑造感性激情的
动因。没有感性的艺术气质,没有精神的自由灵气,没有天才智慧的
启示及其彻底解放的意识,就没有人类进化演变的历史。所有的辩证
唯物决定论所演义出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联系,以及阶级斗争,在自由
个体的人格价值面前都处于一种粗俗的动物似的群体生活的表象形
式。我们生活在一个辩证唯物决定论,所设计的丑陋而粗俗的社会生
活的生理和心理都不健全的表层上。除了饥饿难忍的食欲、生理上难
耐的性欲、以及心理上暴虐的兽欲外,剩下的就是一遍遍狼藉不堪的
混乱景象。在这一遍遍混乱不堪的社会乱像中,没有绘画给我们带来
宁静与兴奋的感受,没有音乐给我们带来激情的自由精神,没有悲剧
给我们带来的英雄气吞河山的感慨,只有对暴政党团痛苦的效忠和歌
功颂德,以及恬不知耻的顶礼膜拜。所有的文学艺术的形式,都趋向
于对共产主义宗教仪式的修修补补以及喋喋不休的唠叨的粗俗表现。
马克思主义中的生产关系和生产资料,以及社会联系中的阶级斗争是
不能产生出自由个体的人格价值的。它只能产生出暴虐的专制、阶级
斗争中的恐怖独裁以及暴力革命的君王,还有一群群呲牙裂嘴以及吃
人不眨眼的恐怖主义的革命党棍。
个体的自由人格是一种裂变的、跳跃和超越的绝对境界。它否定同其
他任何生产关系、社会联系、共同性、同一性、统一性、阶层整体和
阶级存在、集体性、集团性、群众性等一切镇压和迫害自由个体的人
格价值的关联存在。自由个体的人格价值是一种经过自由精神的修炼
后,呈现出裂变、跳跃、超越的连续性形式。它决不会产生出集团
性、阶级性──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大一统和经过阶级斗争
形式或暴力革命的掠夺手段,而出现的同一性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判
断。个体人格的价值就是自由精神及其意志的载体。它决不可能再另
外负载阶级的政治和文化──例如红色暴力的革命文化形态──的同
一性而堕落为奴性的个体自我。
“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
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3卷
84页)。集体的同一性、划一性、统一性、以及政治的阶级性使自由
个体的人格价值在这种类似于军事化集团的大熔炉中,经过上述性质
的无情锤炼,终究变成了共产主义政治党团的个体奴才。从自由个体
变成了同一性质的政治工具,从自我的人格价值转化为具有阶级暴力
革命,及其不断斗争的道德判断和价值标准,进而形成了专制暴政的
独夫和独裁恐怖的民贼。集体主义是没有个人自由可言的,只有统一
性的绝对服从,在集体主义的怪圈里,最有才能的人都会在整体性和
划一性的严厉的教育和锤炼中,蜕变为效忠于集体和被其奴役的庸
才。在集体(集团)中,自由个体的人格价值所感觉的是巨大的恐
惧。因为在集体(集团)的整体中,只要触犯了统治这个整体的领袖
和这个集体(集团)的利益,那么,自我个体所应有的自由和才能将
被这个集体(集团)巨大的权势所镇压和迫害甚至于被彻底的湮灭。
为了获得自我保护的安全感,自由个体的人格价值只有跳出集体主义
的泥潭,才能充分发展个体的才华,并在自由创造的过程中得到自我
保护的安全。当自由个体遭受到恐怖主义的侵犯时,它想到的不是
“逃避自由”,而是在原始自由精神的鼓动下反叛集体主义的专制独
裁和由它所产生的恐怖状态,去寻求自然或社会所赋予的自由的权利
意志,从而以反叛的精神与行为在实践与自由创造的基础上,进而达
到超越的最高境界。自由个体的人格价值就是在于超越粗俗的集体主
义所倡导的同一性、统一性以及效忠和服从的个体奴性的道德判断和
价值观念,才能得到彻底的个体解放。
在集体主义的整体性中,为了将自由个体的人格价值锤炼成效忠与服
从的楷模,集体主义的倡导者臆造出无数为了集体主义的荣光而献身
的偶像,供陷入其思想泥潭的奴性的个体膜拜。同时为了限制和镇压
个体的自由创造,设计出以所谓“损害”集体主义的利益为耻辱、以
效忠和服从并“维护”了集体主义的利益为荣耀的价值观念。凡是违
反了集体主义道德判断和价值观念的人,都被视为罪恶的人,其才能
和在集体中的自由将被无情地剥夺,其个体的尊严和思想将受到严厉
的批判。在那些恐怖的日子里,只要是追求个体的言论、思想以及行
为自由的人,都受到了无情而严厉的镇压和迫害,甚至被处以极刑
──例如自由的楷模林昭女士。在集体主义的同一性、统一性以及整
体性的──当代所提倡的“和谐社会”其含义和上述的性质几乎一样
──社会生活中,不容许自由个体的人格价值的存在。因为集体主义
的基本原则就是支配与服从的关系。也只有这样,才能维持所谓“长
治久安”的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对民众的统治。
自由个体的人格价值其自主性越高、自由度越深,那么其自由创造的
人格和价值就越高和越深。个体在自由创造后所带给社会演化的文明
程度与之形成正比。在社会文明程度向高质量进化的基础上,其社会
秩序将是稳固而具有人文的道德标准。个体自由所创造的价值,就是
社会文明进步的唯一准则。在这个准则的基础上,个体人格的真正的
自由程度及其创造的价值,如能得以全面地发展,其才能的手段越
高,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就越是向前发展。物质就会更丰富,民众的生
活就会更幸福。在这个意义上,自由个体的人格价值是推动社会向文
明与进步发展的最根本和唯一的动因。
(2006-08-05)
转自《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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