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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妈妈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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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6日 成为外国公民的悲哀

   
2006年9月6日 成为外国公民的悲哀

   
   妈妈:您好!
   
   Steven今天参加了宣誓仪式,正式成了澳洲人,您以后可以不用为他在中国的安全担心了。

   这是个紧急宣誓仪式。因为排队的人太多,一般公民面试后要等几个月才能宣誓。但7月份澳洲外交部告诉我们说,澳洲驻上海领事馆几次对中方您的案件表示关注,都被上海市公安局以这案件不涉及澳洲公民为由拒绝答复。同时,您的办案警察又威胁爸爸说,他们知道Steven和我还是中国公民。于是面试通过后,Steven拿着这些材料去移民局申请紧急宣誓,当场就被提前到了今天。
   
   当入籍的原因变得这样现实,Steven在参加仪式时自然没有感动落泪。他想的是,一回去就要再向外交部递封信,告诉他们您的案子已经到了起诉阶段,请他们代表他这个公民表示关注。
   
   半年前,Steven还不想这么快入籍,因为他想再回一次大陆,入籍以后就要申请中国签证,花钱又麻烦,中领馆工作人员对待华裔的态度也是出了名的差。不入籍的中国移民很不少,原因有:
   1. 入澳洲籍很容易。随时都可以申请,也不大可能不批
   2. 入籍的好处不明显。在中国逆来顺受惯了,中国人不在乎选举权这回事,而在其他权利方面,澳洲政府对待公民和永久居民的没什么区别,有了事不会不管。虽说用澳洲护照到许多国家都可以免签证,但不包括中国,经常要去其他国家的中国人毕竟不多,。
   3. 丧失中国籍麻烦很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入了外国籍就自动放弃了中国籍,每次到中国都要签证,每次签证只能呆几个月;申请做中国的永久居民审批很麻烦;以后想恢复中国国籍更是困难,要问你为什么还要回来,要国安调查,还不一定批准。(这一点澳洲完全不同,后者非常欢迎曾经的公民恢复澳洲籍,审理都可以加快。)
   
   您被抓后我们才亲身感受了作为中国公民的可悲。为了您的事,我们前前后后给上海的几百位人大代表写了信,但是除了检察院接到转去的信来过电话外,我们没有收到过任何回音;通过香港入境处转给上海市公安局的信也从来石沉大海;打电话更是郁闷的事情,公安局、派出所和看守所接电话后大多数都是没听几句就挂断,连总机都可以随便挂电话,翻来覆去一个意思:我们有权抓你家人,而她在判刑之前无权通电话、通信、与家人见面;市的信访电话说法轮功的事他们不管,公安局的信访电话让我们找律师说去;后来我们也就知道,他们无非是一个原则:人在我们手里,以后得听我们的处理,你们有什么要求,我们都会尽量不答应。虽然他们当中很多人都知道,在国外,甚至即使是在香港,您所做的事情都是完全合法的。“谁叫你生在中国?”科痞何祚庥的这句名言应该就是他们的心声。
   
   至此,我们完全理解了为什么有那么多法轮功的家属在家人被捕后生病去世或发精神病:古代还可以拦轿子、滚钉板喊冤,而在今天的中国,我们可以到哪里去申诉?同时我们也理解了高压政治的含义,一个人的冤屈就累及了全家人,当十几亿人口中有这么多人满腔冤屈无处诉时,中共的统治真是岌岌可危了。
   
   而澳洲政府的对待我们的求助,和中共完全可以做一个对照。我所在选区的联邦议员、联邦卫生部长和我见了面,也很快把这事转给外交部;第二天澳洲驻上海领事馆就对中方就此事作了陈情,即使一直都被上海市拒绝回答,他们还是一次次地继续表示关注; 无论是给哪个政府部门打电话,哪怕是总理办公室,都是客客气气不会嫌烦;我给国会议员、参议员写信后,收到了很多回信,表示同情,表示会尽可能帮忙……而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我们家还没有一个澳洲公民。
   
   外国的月亮并不比中国圆,外国的人也并不都比中国人好,可是有了这样的对比,放弃中国籍还需要更多的理由吗?可是真没想到,有一天我们需要成为外国公民,才能来关注、保护妈妈您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的尊严和权利,这真是莫大的悲哀。
   
   女儿
   慕涵 上
   2006年9月6日
   (陈慕涵,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民,中医硕士,卫生信息学硕士。2006年5月她母亲香港居民曾爱华因“印刷和传播法轮功资料”遭上海警方拘留,关押在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6月底正式逮捕。事发后,陈慕涵多方呼吁营救。7月9日她来到香港,7月12日到13日在香港中联办对面绝食,此后几乎每天在那里静坐呼吁营救母亲。7月13日起公开每日给母亲写的信。8月23日,曾爱华的案件由公安局递交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10月8日,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把案子退回浦东新区公安局,要求补充侦察。)

此文于2006年10月28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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