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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收藏:/安均
一/宪法监督宣言
中国共产党的二、三大决议上写着:一旦中国共产党掌握国家政权后,要把自由、民主全面地、不加任何限制地、毫无保留地交给中国人民。无数革命先烈为了追求人民的自由、民主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为了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地从容就义了!
我们清楚地看到:中国共产党建国已经五十七年,它不但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反而公开复辟了被推翻的专制制度!对人民实行疯狂的掠夺和残酷的镇压,对人民实行新闻封锁和政治欺骗,以掩盖这种专制统治的非法性!自中共建国以来,仅因言论、信仰而遭受的迫害和杀戮接连不断地发生!其范围之广、人数之众、手段之残暴惨绝人环!比之中国历朝历代专制统治对人民的残酷镇压有过之而无不及!!
人类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人民绝不会容忍这种残暴、没有人性的统治制度在中国的国土上肆虐疯狂!中国人民迫切需要民主、自由,坚定不移地反对专制、反抗暴政!这是中国人民用鲜血和生命在近100年的前仆后继的斗争中发出的誓言!那种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欺骗、剥削、镇压人民的历史,该埋葬了!
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我郑重地宣言:中国共产党必须兑现它在革命时期对全国人民和死难的烈士所许下的诺言!中国政府必须严格履行和保障中国的现行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一切权利!从宣言之日起,我将严重地关注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一切违宪罪行,严重地关注现行宪法的所有条款的合法性,严重关注合法的条款在中国的实施!这个合法性就是来自于中国共产党在二、三大决议中对全国人民和死难烈士的郑重承诺!
本宣言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宣言自公告之时,即视为已送达:全国人民代表、全国人大、中国政府、中国共产党。
安均 2006年3月29日
本宣言在博讯论坛、大纪元论坛、海外媒体投稿、博讯网新会员区<宪法监督>栏目同时登出。
电话:86 376 6563487
电邮:zgfbxwgc999@yahoo.com.cn
二/致中共及未来执政集团的公开信 宪法监督一号公告
中共及未来的中国的执政集团:
请问你们愿意作专制制度下面的臣民吗?和你们一样的心情,我不愿意作你们专制制度下的臣民!我十分痛苦地向你们传达这样一个不幸的消息:蒙在老百姓眼睛上的黑布、塞在老百姓耳朵里的棉花、贴在老百姓嘴上的万年粘胶已经被愤怒的、觉醒的亿万老百姓扔进历史的垃圾堆里去了!!我还十分欣慰地告诉你们:现在中国的老百姓的口头语是“监督”二字!只要说到腐败、说到中国、说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就必然用这两个字来表达他们的素求!
中国是亿万华夏老百姓的中国,不是秦始皇大人的、不是英雄的、不是一小撮政客流氓的、更不是僵尸魔鬼的私有财产;中国的老百姓是中国的主体,你们不过是依附在他们身上的吸血鬼!你们没有任何权利剥夺老百姓的与生俱来的言论、信仰、知情等等一切权利!中国老百姓的生命是属于人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你们可以随意杀戮的羔羊!更不是你们的餐桌上的“人血馒头”!!由中国老百姓创造的财富是属于中华民族共有的,不能任由你们抢夺、挥霍!那种把政权当作江山、把暂时的执政当作永久的统治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经历过千百年专制的黑暗统治、经历过反右、文革的中国人民,经历过“为人民服务”的中国人,经历过新闻封锁、政治欺骗、洗脑运动、指鹿为马、挂羊头卖狗肉假冒伪劣所坑害的中国人,再也不会被谎言所蒙骗!中国的历史、中国的历朝历代的专制统治、中国的占山为王的强盗教育了中国的老百姓:在中国绝没有好的政府,如果没有好的制度!没有监督,就不可能有好的制度!!如果你们幻想着中国的老百姓愚昧无知,如果你们寄希望于血腥的暴力镇压,如果你们企图侥幸苟延这种非法的统治,我正告你们:请你们办好护照,准备逃亡吧!
安均 2006年3月31日
本宣言在博讯论坛、大纪元论坛、海外媒体投稿、博讯网新会员区<宪法监督>栏目同时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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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共的“宪法”的五大特色
一、是国法?还是党法、王法?
人民是国家的主体。任何民主国家的宪法,都是为保障人民的权力而制定、实施的根本法。虽然宪法在规定了人民的权力的同时,还附带了人民的义务。但宪法的宗旨就是:保护人民的权力不受统治者的侵犯!为了保障宪法的这一宗旨的实现,各个民主的国都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有的设立了宪法法院来监督政府的违宪行为;有的在宪法的序言中规定了宪法产生的必要程序,即宪法必须由全民投票产生。
在中国,中共的宪法与之背道而驰。中共立法的宗旨是什么呢?按照中共的教课书、中共喉舌所说:宪法是体现了统治者的意志,为统治者服务,维护统治集团利益的!中共国的宪法,就是一部彻头彻尾体现中共的统治意志、为中共服务、维护中共统治集团利益的“宪法”。
1、中共的“宪法”中虽然规定了人民的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信仰自由等等条款,但是这些条款只是一套什么也没有的“皇帝新衣”,只是用来装点中共“宪法”的空话!反右时期,中国共产党自己号召人民给它提意见,结果那些善意的意见,被视为反党、反革命言论。提意见的人们被残酷地打成右派,家破人亡!中共执政以来,只有共产党可以搞集会,可以搞公审、公判,把老百姓拉到刑场上,杀鸡给猴看,吓唬老百姓。只有共产党可以发动“文化大革命”。只有共产党可以发动学生、不明真象的群众上街游行,而不允许老百姓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集会、游行!否则就是围攻中南海、包围党中央!就是反革命暴乱!!中共执政以来,凡是自由结社的,都成了反革命集团,不是被杀头,就是被投入监狱!而信仰自由,更是所不能允许的,和尚、僧侣、道士不是被投入监狱去改造,就是强制洗脑“改邪归正”!
2、中共执政五十七年来,为了钳制舆论,扼制言论自由,为了在中国“指鹿为马”说假话、空话、大话,为党歌功颂德!在全国培训了一批精通说假话、编瞎话的人,自上而下地搞了个宣传部,把新闻、媒体、出版物统统钳制起来!称为“党的喉舌”。对内实行新闻封锁,消息封锁,对外采取歌功颂德,打肿脸充胖子!如今,信息高速公路-互联网-已经修建到中国的千家万户,中共的言论、新闻、消息封锁正处于四面楚歌、八面见光、全面崩溃之时,但是不甘心失败、不甘心“指马为马”的实事求是的社会的迅速到来,中共不惜耗费巨资,拿人民的血汗在中国修建了一个“柏林墙”,豢养了数十万名网络警察,监控、限制人民的言论自由!
3、自古以来,中国的老百姓都享有监督腐败和进京告御状的权力。因为腐败侵犯的是人民的权益、危害的是国家民族的利益,监督腐败,反腐败是每个中国人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但是中国共产党却把反腐败视为共产党的家丑、私事!不许老百姓监督共产党的腐败!老百姓不堪腐败之苦,不畏劳苦长途跋涉进京告状,为的是清除腐败,却遭遇了地方官员的“尾追堵截”、到了北京同样被抓捕、围剿、扫荡!坐牢的坐牢、死的死,亡的亡!!一言以蔽之:中共的“宪法”不是把老百姓当作权力、权利的主体,而是把老百姓当作控制、欺骗、压榨、镇压的对象!换句话说:把老百姓当作奴隶!
中共的“宪法”的主体就是中共自己!中共在它自己的“宪法”序言中为它自己规定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地位:是中国共产党推翻了三座大山,赶走了老虎呀,中共是中国人民的救世主呀!所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当然的统治者呀!中共的权力至高无上呀!中共在宪法的序言中说了一大堆的自我表白、自我标榜的话,为的就是确立自己在中国的神圣不可侵犯的统治地位、至高无上的权力和统治!任何法律的权力和义务都应该是对等的,但是在中共的“宪法”中,只是把中共的权力的“至高无上”写在了宪法的头顶上,表明中国共产党高高在上地骑在“宪法”的头上,而在宪法中一字不提中共的义务!
中共在自己的“宪法”中把自己描述成:霸主、救世主,目的是为了确立自己的“胜者为王”,天下为党的“占国为王”的统治地位!目的是为了使国法、宪法变成为自己的王法!目的是为了明确中国共产党的权力的“至高无上”!!就象光绪六年满清王朝颁布的“宪法”一样,满清王法的序言是这样写的:“大清帝国皇帝的权力至高无上”。而宪法之中只字未提大清帝国皇帝的义务!这种“宪法”不是党法、王法又是什么呢?
二、是进口法?还是国产法?
中共建国之后,为了赶时髦,也制定了所谓的宪法。但是,这部宪法是从苏联“老大哥”那里领取的,由苏联人统一订做的宪法版本。为了共产主义大本营建设的需要,为了与帝国主义斗争的政治需要,也为了体现中国共产党的统治,把“苏共”改为中共,于是苏共的宪法就成了中共的宪法。把当时属于共产主义大本营国家的宪法拿来比较,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苏联的宪法、南斯拉夫的宪法、阿尔巴尼亚的宪法、捷克斯洛伐克的宪法...凡是同一货色的统治者,制订出来的宪法一模一样!它们在宪法的头顶上搞了个“骑士”,中共就也搞个“骑士”骑在宪法的头顶上!它们把“骑士”装扮成救星、救世主,中共的宪法“骑士”也是一副救星、救世主的模样!它们在宪法中向奴隶们画了一副美丽的“新衣”,我们的中共宪法中就也有一副美丽“新衣”的图画!它们在宪法中只字不提统治集团-党-的义务,我们的中共宪法中也就把党的义务免除了!
其实,中共完全可以把满清时期的伪宪法拿来使用,起码它还是中国人自己制造的、国产的呀!而且,几大件一件也不缺少呀?拿满清时期的宪法,和苏联“老大哥”的宪法相比较:满清的宪法的头上也有个穿着古装的“骑士”,也有一副古代的美丽的“新衣”图画,里面也免去和省略了统治者的义务条款呀!既然是相同的宪法,为什么不用国产的呀?究其原因:主要是为了“避嫌”!孙中山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了满清王朝,结束了维继两千多年的专制统治,如今中共又堂而皇之地把这具僵尸从古墓里请了出来,而且又让它穿上了俄国人的洋装!既然穿了洋装,索性也用洋宪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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