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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守孝引起的风波
2001年的春节刚过,又到了我母亲的生日了。虽然她老人家已经下世了两年,每到这天,我的心中总是怀念她活着的时候那慈祥的音容,回想起每到她的生日,我们全家欢聚一堂的令人愉快的情景...
如今我已经被送到了新乡监狱,被关在入监队,再过20天,我就要被分到大队去服刑了。在看守所的17个月里,我依例在我母亲的生日和忌日时期为她老人家守致:在她老人家活着的时候,我为她祝寿,如今我们母子阴阳相隔,我只能用禁食的方法纪念她的诞辰了。
在看守所,我在母亲生日的那天,禁食一天,并没有谁表示反对。因为为去世的母亲守致,是中国的传统。但是在新乡监狱会是怎样呢?我有点拿不准,便向我的包号干警做了个简要的说明。他说:你要注意身体,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哩,少喝一点稀的也成呀。我知道他是在关心我,我也知道:在看守所的日子里,我的身体拖垮了,现在十分虚弱。但是“守致”是对母亲的一种怀念,是我的精神的一种寄托...就这样,我为母亲进行了2001年她的84岁诞辰的纪念。
不料,到了第二天的清晨,刚刚吃过早餐,我便被送到小号关了禁闭。在小号中,我用绝食48小时的方式向他们表示抗议!我坚持要见监狱长,向他讨个说法。第三天,张副监狱长和入监队的监区长来到小号。我质问他们凭哪条“王法”关我的禁闭?张副监狱长无言,蓝监区长却振振有词:“你为什么绝食?”我感到他们的理由十分地荒唐!我说:“我为母亲守孝,这是我自己的私事;况且,我已经向包号的干警做了请示!”他又说:“你拒绝认罪!你在认罪书上写的几条,上面看了十分恼火”!他把那张认罪书摊在我的面前,让我重新写过。我看了一下我的笔迹:二十世纪的文字狱,法治社会的违宪!我说“你们要我认什么罪?反腐败的罪吗”?
其实我心中十分清楚:这件事情事出有因。一个月前,这个监区长伙同犯人(入监队的管财务账的犯人),利用多下帐的方式抢劫犯人存入帐上的现金,被我当场抓获。我向监狱方写了一封<犯人的财务管理应实行三公开)的公开信。在入监队引起了一场风波:许多老犯人都偷偷找我诉苦“我们的钱,存在他们的帐上,不知被他们吃掉了多少!”这次这个贪官总算找到了报复的借口!
结果,我被关了15天的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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