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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只要监督党就犯法!

   作者:郭永丰
   2006年8月27日,在中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上,中共所主导的《监督法》以155票赞成,1票反对,5票弃权,获得了通过。这部法律,从酝酿到出台历时近二十年,应该说如此难产的一部法律已经非常完善至美了,但实际上根本就不尽人意。虽然胡锦涛在听取所谓党外人士的意见时说,制定《监督法》,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他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其意义极为重大。但其实际意义确实有这么巨大吗?
   
   毕竟监督法首先是把党权高高凌驾于其上的,也就是说,监督谁都可以,就是不能监督党,而党究竟是谁?那就是领导这个党的某具体个人。那么,如果你监督这个人,实际就是监督党,当然就违法,固然就千万监督不得。否则,为何要把党权高高凌驾其上呢?这便才是天大的笑话,尤其在文明世界里,如此以来,便是把所谓党领导故意塑造成完人,就象神,神圣不可侵犯,难道这还不绝顶荒谬吗?
   

   很明显,中共《监督法》的出台,实际正是充分证明和说明了这一点。比如说谁都可以监督,抑或完全可以相互监督,就是不能监督党。虽然监督党还是监督个人,但你就是不能监督这个党领导,因为他就代表着党以及党的一切。比如下级绝对不能监督上级,或者也可以监督,便成告密形式了,如恰好下级与上上级有着密切的关系,下级也能监督直接上级。这时候,这个上级就会万分小心该下级了。这就正如在封建社会的皇宫妃嫔,远比七品籽麻官大。恰好这也是“一人升天,仙及鸡犬”的陈腐模式和千古定律。
   
   尤其是党的最高领导,如果你要监督的话,那是绝对无门的。所以,只要你一旦当了中共的领导,而且地位越高,就越没人监督了。于是,这领导就可以完全象皇帝或天神那样任意逍遥、恣肆或妄为。也难怪今天的中共官场,竟然远胜封建官场黑暗、阴谋、诡谲而陷患频生,甚至有内部官员经常也开始感叹,真是如履薄冰啊!其官场内日盛的勾心斗角、盘根错节、相互倾轧,颇使很多神经脆弱者、意志薄弱者、耐力不足者非常受不了,甚至极其胆寒,而不得不早日退避三舍。
   
   但只要一旦爬上去,把官门偶然或巧妙地打开了,就顺利便捷多了,虽然也受这种潜规则无处不在的重重束缚与掣肘,但伴随着官位的不断上升,受这种限制就会愈来愈少。毕竟,在这样一种体制里,官大一品,重似千斤,压死一头壮年公牛绝对不成问题。更何况,连这《监督法》都管束不到,而完全置其于法外逍遥,谁又能真正监督得了这种人哩?
   
   因此,可以这样说,中共眼下所出台《监督法》,实质是为了巩固中央集权,是为了让权力更集中,更独裁。权大者更大,无权者更无权。作为本来就很无权,任官欺凌的百姓,其日子,在一日胜似一日的强盗官员领导下,便会感到苦难的日子越发没了尽头。因而,也可以这样说,中共眼下所出台《监督法》,也许就是把本来无权的老百姓越发往死路上逼。虽然胡锦涛也明白地方官僚正在逼老百姓上梁山,但这《监督法》的出台,恐怕让这种逼上梁山的趋势愈演愈烈,越为一发不可收拾了。
   
   《监督法》究竟监督什么?那就是上级监督下级,下级监督百姓,越无权越要受到强制监督,这就像中共当局对我们这些民主人士的监视一样,因为我们大多数人都是普通百姓,所以,便让这种《监督法》真正制约死了。尤其当你不听党的话时,就会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罪、或泄露国家机密罪等等重惩之。如果连这些边都粘不上时,他们还依然有办法整操你,比如最近给“纽约时报”驻北京办事处研究员赵岩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不上刑时,就人为做造成欺诈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给双目失明的世界著名维权人士陈光诚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不上刑时,就以莫须有的聚众闹事罪重判四年零三个月,等等。
   
   总之,只要这中共一党专制存在一天,这《监督法》便永远都是中共政权的护身符,谁也动摇不了,随意改变不得。也就是说,中共所出台《监督法》,实际是维护中共独裁本身更加千年万年坚若磐石的,而绝非为了别的。只是由于中国绝大多数百姓还依然被中共党化教育所蒙蔽并深深毒害着,所以,直到眼下,虽然有人民群众感觉这《监督法》很不对头,但究竟哪里不对头,还无法很清爽地看得那么透彻和明了。
   
   而作为民主人士,毕竟我们专业从事这类工作,所以,便能一眼可以看穿,名为《监督法》,实际就是为你百姓再上一副更加牢固的精神枷锁。尤其对所有异议、异见和维权等人士来说,恐怕就更为严重了。当然,这就更加很明白了,所谓《监督法》,那就是只要你胆敢监督党领导,你就一定会犯法。而党领导监督你,才最合法,乃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
   
   如此说来,实际上,中国的法律,无论宪法也好,监督法也罢,等等的,都已明确规定,只要胆敢监督党领导,即便党领导绝对错误的,你也一样触犯刑律的,要被绳之以法的。而在现实中关于这一方面的具体事例,实在数不胜数。最著名的莫过于上海市最著名的维权律师郑恩宠律师,由于他代表数千被拆迁户投诉控告了在台面上的某领导,就被冤狱了三年。最近他虽然出狱了,但由于罪犯还依然在台面上,所以他还依然被严密监控,且动不动地还被抓人拷问着,几乎丝毫没有自由,如同在监狱中更痛苦,而且还是连累全家人的痛苦和难受。毕竟在监狱中,他一个人是受到如何的折磨和干扰别人是不知道的,可这在狱外的监控,就无形中把全家人全部牵连进来了。
   
   另外还有著名记者姜维平先生因为揭露某政要贪腐的问题,也被冤狱许多年。最近,河北郭起真,仅仅由于揭露地方官僚的贪腐行为,以及胡乱整人事件,也被捕入狱了,正在遭受着共产炼狱的深重折磨。等等,真是数不胜数啊!
   20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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