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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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议言论、出版自由在中国

   

    冷万宝

    言论、出版自由是人类表达思想自由的一部分。人有表达的自由,但表达的自由不仅仅是局限于对日常生活的表达,更重要的是人们可以对其所生活的国家中的社会制度、政治及国家领导人有通过运用言论、出版表达自己的看法及主张的权利,并且通过此方式影响国家的决策及间接的参与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尽管《白皮书》称国家大力发展新闻出版事业,为公民行使言论、出版自由提供良好的条件。但这一人类之最基本的自由,在中国的状况是怎样的呢?

    一、宪法上的缺陷

    对言论、出版的限制及阻碍最主要的方面是来自宪法。尽管宪法规定中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权利,但由于宪法规定某种思想、体制不允许人民对此提出疑义、批评及反对的限定,其结果就导致了人民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就成为一纸空文。

    二、对媒体的管制

    对言论、出版的限制不仅来自宪法的规定,而且来自中共当局对言论、出版的严厉的控制,这方面从国家主要领导人主张政治家办报(实际上这是明显的在剥夺普通人办报的权力),并要求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宏扬主旋律的做法上来看,不难说明这一点。实际上这种对媒体的要求是非常可笑及荒唐的,什么叫正确的舆论导向及主旋律,即使依靠权力称自己是真理的拥有者的独夫能解释这一问题,但历史对这一丧失理性而制造的梦幻,最终还不是给予了无情的摧毁。20年前的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的华国锋主席不是要求媒体对他提出的两个凡是当做主旋律进行宣传吗,但结果还不是以可悲的结局收场。

    中共当局始终如一的对言论、出版的控制,不仅让普通的公民难以行使言论、出版的权利,就是对没有掌握实权的官员也是如此。当年就连胡耀邦主张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都要受到中共主管宣传部门的抨击,说是反对毛泽东思想。周扬因发表一篇有关《人道主义与异化》的文章,不仅遭到肆无忌惮的批判,而且最终被气死。试想一下,就连中共的高级官员在言论、出版方面都要受到无情的打击及迫害,那么普通公民在这方面的状况会是怎样的呢?

    三、以言治罪仍是中共统治压制言论、出版的一个手段

    臭名着著的文字狱虽然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上盛行,但比起在中共统治下的中国把文字狱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尽管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尽管毛泽东说过:“让人们说话,天不会塌下来”的话,尽管邓小平说过:“革命的政党,就怕听不到群众的声音”的话。但是人民一旦行使宪法所赋予的言论、出版自由的时候,一旦超出他们认可的程度时,就马上撕去虚伪的外衣动用专政的机器,对人民是大打出手残酷镇压。55万的知识分子在57年一夜之间被打成右派摔进万丈深渊受尽炼狱之苦,就是毛泽东的阳谋的杰作。毛时代不仅在对待普通的持不同政见者,采取诸如先割断喉管、摘掉肾脏后枪杀的等残忍的方式消灭异己分子,就是对待持不同政见的国家主席、元帅、将军等国家领导人也是常常以革命的名义把他们从肉体上消灭掉,以达到一言堂的目的。毛的专制并没有因其死亡而结束,而是不断的再延续。在西单民主墙期间,当民主派人士反对邓小平所反对的专制的两个凡是时,邓小平不是也支持吗,但当民主派把矛头指向他的专制时,便禁不住大发雷霆,把民运人士纷纷投入监狱。而这种对待不容忍不同声音做法,可以说是在89年动用坦克、机关枪等重型武器制造的“6.4”惨案的过程当中发挥得淋漓尽致,并且可以说这种镇压的余波并没有随着邓的衰老及死亡而停止,而且至今是绵延不断。

   对言论、出版的限制及扼杀,不仅造成文化的沙漠、精神的荒原、道德的虚无,而且也是造成中国出现灾难所在的重要的根源之一。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建立起相对于政府的司法独立和新闻出版自由的制度。只有让各种思想在自由的市场中公开的平等的竞争,才是获得真理的最佳方式,而政府对思想的任何限制,都可能阻碍对真理的追求,这是历史的经验反复证明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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