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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誠辯護律師被阻出庭 2006年8月21日
【明報專訊】內地失明維權人士陳光誠案再起波折,其辯護律師許志永等人剛趕赴山東省沂南縣準備辯護時,即遭公安以盜竊罪名傳喚,失去了辯護權利。
警以盜竊罪傳召
許志永律師昨日對本報記者表示,上周五(18日)陳光誠案開庭當天,他與另外兩名辯護律師李方平、張立輝趕到沂南縣,準備為陳光誠辯護,不料被身分不明人士指控他們盜竊財物,隨即遭當地公安部門傳喚,並被阻止會見陳光誠。
鑑於案件即將開庭,他們決定向沂南縣法院發出律師信,指出在這種情下,審判不可能公正,要求延期審理。不過,法院繼續開庭,臨時為陳光誠指定兩名辯護律師,陳光誠當庭抗議並拒絕。按照《刑訴法》規定,當事人當庭拒絕辯護律師,法院應延期審理,但法院還是在當天審判完畢。許志永認為,這在法律程序上是不合法的。
許志永表示,即使他們無法為陳光誠辯護,也準備近日在網上公開辯護意見。考慮到一審宣判後,陳光誠被定罪的可能較大,一定要上訴,目前他們正為二審辯護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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