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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王希哲(二) 2006-9-12
义务与恩典,承诺与时机
不错,希哲兄在我逃亡到泰国向联合国难民署申请政治庇护的时候,是曾经据实给我出具过我在毛泽东时代著书立说挑战中共受到迫害的书面证明。我对此没有忘怀!这次回答您的问题,也不是忘记了您的帮助而“恩将仇报”!而是针对您(在我发表《对台湾当前局势的声明》后)对我的攻击给以必要的回应!难道您对别人有过帮助,就要别人任凭您攻击和抹黑不成?如果当年您有言在先,说您对我给以了帮助,条件是要我永远接受您的任意胡为,不得有所异议,我是绝对不会接受您的任何帮助的!
事实上,当时的情况是王炳章已经亲自领我到联合国难民署申请政治庇护,已经从因特网上下载了有关我的若干信息,交给了联合国难民署,他本人已经写了书面证明。同时,我的《特权论》英文翻译者英国人罗斌已经给联合国难民署发了证明我情况的英文电子邮件和《特权论》英译本等有关证明材料。罗斌不仅已经立即通知了国际笔会我已经出逃到泰国的消息(因为我早在1984年就被国际笔会授予了世界在狱作家委员会委员的称号),国际笔会已经立即资助了我500英镑,罗斌甚至已经和曾经在泰国清迈做过领事的时任美国国务院中国科科长以及克林顿夫人美国参议员希拉里等,就我的问题联系过。由于我有这样的底气,所以我开始并没有向您索要证明材料。但是,在您临返回美国时,王炳章要我给您打电话,希望您也最好留下一个证明,这样可望快一点批下来。我正是在炳章的敦促下,给您打电话请您给以书面证明的。承蒙您立即给我写了书面证明。这是我所绝对不会忘怀的!凭着这一点,我也会始终把您当作朋友,尽管在眼下我不能不对您向我发难的问题作出回答,尽管今后在一些事关原则和大局的问题上,我难免会和您有所争论,但是,我们私人之间的情谊,就我而言,是不会不顾惜的!
至于您说我承诺过您的事,我并不是食言不办,也根本没有忘记,而是正如我当时就向您明确表示过的“要等适当的时机”!由于您卷入了彭明意在骗钱的所谓“临时政府”闹戏的活动,使我未能马上对那件事及时做出评判——关于您们在美国国会发生争议的事,到时候我一定会秉公直言,作出公正评价。对中国民运史上这段公案,作出历史的评价,对历史有所交待,是我们这代民运人士应当做的工作!正如您所说,惟有我有资格有能力对此事作出能令人信服的公正论断。在我看来,这不是仅仅关乎您个人的事情,而且是关乎到整个中国民运的正气能否树立的问题,我不会辜负您的希望,一定在适当时机,做出公允的评价!绝对不会因为您这次对我的发难而失去公正立场!
最后,我希望您注意到,我在您加入搞彭明公开声言“要比中共更加专制独裁”的所谓“临时政府”闹戏等事情上,事前对您的建言,都是负责任的,事后,也尽力为您在此事上的立场和责任,尽力加以解释和开脱。今天我劝告您在台湾问题上不要沦为中共极其狭隘的所谓“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专制独裁大一统”的应声虫,都是出于为您负责的立场。希望您能够理解,不要发生误会。但愿我们相互帮助,和衷共济,将中国民主化大业在我们这代人手里完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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