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论坛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吴玉琴文集
[主页]->[公民论坛]->[吴玉琴文集]->[ 记者的良知和责任]
吴玉琴文集
·专制暴政是滋生恐怖主义的温床
· 自 画 铭
·連戰與高智晟,兩個鮮明的對比
·特致胡锦涛夫人刘永清女士的一封公开信
·生命中交织着的爱和泪
· 好 事 多 磨
·另一种母爱
·强烈抗议镇江市法院施行政治迫害,无耻重判独立作家杨天水先生!
·贵阳民运在运动中留下的足迹
·双元玉琴 创业同心
·“六.四”十七周年使我想起的……
·“当官”好了歌
· “愁!愁!愁!”
·廖双元已平安抵达贵阳
·“一国两制”的法治对比
·“文革”中的“上山下乡”运动
· 好 儿 郎
· 贺《民主论坛》八周年!
·儿子高考上线,父亲却因贫困而绝望自杀
·《民主论坛》我的良师益友
· 贺双元46岁生日而联词
· 十 六 字 令 [五首]
· 长 相 思
· 三 字 令 (咏 情)
· “犯 人 家 属”
· 假 如
·我们大家都来关注盲人律师陈光诚先生
· 现实社会中的怪现象,十四岁的初中生已拿薪水三年
·如此凶残和狂妄无知的“人民警察”
· 钗 头 凤 [和夫君]
· 四十岁生日的感慨
· 如 梦 令 [吟 情]
· 记者的良知和责任
· 江 月 令 [叹离别]
· 西 湖 曲
· 一 路 同 行
·既然要“构建和谐社会”,为什么要使用暴力?
· 虞 美 人 (唤春风)
·现实社会中的怪现象“要致富,多生孩子少种树”
· 吴 玉 琴 小 档 案
· 杂 诗 一 首
· 何惧人生命运不如别人
· [ 思 念 ]
· 读 夫
· 立即释放高智晟律师是中国政府的明智之举
· 一封迟发的信
· 自 由 之 树
· 献给──高智晟律师
· 少 年 游 (寄相思)
·酸甜苦辣话“本分”
· [调 笑 令] 二 首
·“九.一一”惨案五周年祭
·“城管人员”应理性执法!
· 清 平 乐 [心忐忑]
·为 陈 水 扁 喝 彩
· 时 间
·喜 欢 冬 天
· 三 台 令
· 感 思 中 秋
· 走 进 婚 姻
·是谁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为获得新生五周年而写
·为洪哲胜先生六十七寿诞而写
·中国人的良知——沉痛悼念林牧先生
·生活在夹缝中的中国知识分子
·哭林牧老人
·悼林老(词二首)
· 春 宵 曲
· 陈树庆先生何罪之有?
· 重阳节赏菊 [词二首]
·陈西出狱后与“国安”的和平对话
· 定风波 [词一首]
· 中国“记者节”的感思
·以人权理念为导向,把我市创建成政治体制改革先行特区
·废除户籍制度,便可缩小城乡差距
·国企职工吃不起饭,该谁来管?
·写作,燃起生命的灯
·特贺《中国自由文化运动》首届年会召开(藏头诗)一首
·“和谐社会”下的罪行与丑恶
·为人的生命存在而快乐!
·“人权日”的反思
·“和谐社会”下的校园凶杀案
·是公安局长,还是黑社会头目?
·圣诞节的祝福
· 没有人性的北京“国保人员”
·要使社会稳定,必先稳定上涨的物价!
·不能让中共当局的阴谋得逞!
·垄断行业收费定价谁说了算?
·记者——充满危险和挑战的职业
·公民的权利不容侵犯和践踏
·群体性事件——总危机的导火索
·你们不孤独,有爱人迎着风雨懂你们疼你们
·人大代表该怎样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
·触目惊心的一桩桩校园凶杀案
· 三种激情
·生命的痕迹
·[高阳台] 给贪官污吏画像
· 青 春 不 老
·自尊自爱才能自强
·话中共“两会”
·听 的 感 悟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记者的良知和责任

   
   作为记者,按说写好自己的稿件就行了。可是,作为一个有良知和责
   任感的记者,社会对他的要求就绝对不是写好自己的稿件这么简单
   了。中国的知识分子历来有使命感,在生活的语境中,“知识分子的
   责任”的观念并未泯灭。老百姓的用语里,常有“读书人”、“知书

   识礼”之类的说法。也就是说,在老百姓生活的话语中仍有对知识分
   子使命的期待。有良知和有责任感的记者理应做社会进化和追求自由
   的先行者。
   
   《毕节日报》社记者李元龙先生,就是一个非常有良知和责任感的记
   者。自他担任《毕节日报》记者兼编辑一职以来,随时都在关注着身
   边的人和事,尤其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如下岗工人、山区失学儿童、
   贫困学生等等。得到他帮助的人不计其数。大家都一致称他为“民间
   记者”、“良心记者”,他还是一个有着很好敬业精神,工作业绩都
   非常出色的人。
   
   可是,就是这样一位被老百姓冠以“民间记者”、“良心记者”的
   人,却因为发了四篇文章在互联网上而被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了
   两年的徒刑。其实,我也曾听贵州民运同仁说,贵阳国保支队个别负
   责人说,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但是李元龙记者发在“虚拟世
   界”的四篇文章,却成了他犯罪的全部罪证。可是毕节地方政府以及
   法院为什么不仔细的想一想,李元龙的四篇文章到底具体的戳到了哪
   一位大官员的要穴?否则你们为何不考虑一下李元龙先生对这个社会
   所做的好事,他所资助的贫困生,而所有这一切都有目共睹,有证可
   查的。
   
   今天在中国做一个有正义有良知和责任感的记者确实很难,一边是他
   们赖以生存的新闻媒体机构单位,而另一边是无数的老百姓在遭遇许
   许多多无法回避的苦难时,期盼着他们关注的目光。为什么老百姓不
   上法庭上报社?因为老百姓即使是不断的上访,四处奔波,踏破铁
   鞋,可还是阻力重重,无人问津。如果他们侥幸遇上一位有良知的记
   者,一旦新闻媒体曝光,那解决问题的程序相对来说,就简单得多
   了。
   
   可笑的是,许多法制机构,专事监督的相关部门,在许多时候却要凭
   借新闻媒体披露的事实办案。这些一贯以“事后监督”见长的相关部
   门,“事前”和“事中”,他们又都在做些什么呢?假若不是这些部
   门对老百姓所反映的情况,采取听之任之,甚至不作为的态度,那老
   百姓在遭遇司法不公正时,何苦要想方设法的求助于新闻媒体。
   
   这类现状,让许多有良知和责任感的记者左右为难,有些老百姓反映
   的情况,不披露出来,对不住自己的良知,披露出来,又不知将会得
   罪到什么达官贵人。而一旦惹上了这些权贵们,轻者被打击报复,拿
   小脚鞋给你穿。重者是饭碗不保,甚至被安上一些莫须有的罪名遭到
   判刑和劳教。
   
   其实,现在的老百姓也是很有法制观念的,一般在为自己维权无路
   时,他们都会想方设法的借助于新闻媒体。但他们哪里知道,由于中
   国的现状并非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舆论监督机构也是被“监
   督”的对象。舆论监督不健全,这是一条重要的原因。让舆论监督真
   正发挥作用,必须依法严惩各相关办事人员的渎职行为,让他们也体
   会到失职者必须付出的代价!
   
   
   (2006年8月4日于贵阳)
   
   
   
   转自《民主论坛》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