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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凶残和狂妄无知的“人民警察”
7月19日晚间,家住贵州安顺市盔甲路1 号,“康家利宏益小区”的
《安顺日报》总编室主任肖国鹏先生下班回家之时,因遇单位上住同
一小区的一位女同事,不免站着与之闲聊几句。谁知闲聊没有几分
钟,一部开着的警车突然停下,从车里冲出来一名男子,不问青红皂
白地冲着肖国鹏先生就是一拳。不明所以的肖先生被重拳击倒。被打
昏了的他接着挣扎着要爬起来解释点什么。但冲过来的男子没容他说
话,第二拳随之又到。这一次的肖先生在倒下之时,头部撞在地上的
声音犹如一只打破的碗撞击地面一样。此时的肖先生再也没有爬起
来!
事后,在现场的肖国鹏先生的女同事与一些现场目击者马上打电话向
警方“110”报警,打“120”急救中心救助肖先生。但由于凶手是一
个训练有素的公安人员,他的三拳两脚使得被打的肖先生在当夜被医
院告知家属,病人已经脑死亡,第二天医院宣告正式死亡。
贵州电视台有一个深受老百姓喜爱的栏目叫《百姓关注》。当此栏目
的记者得知此消息后。去作深入细致的调查。但当公安局的有一位科
长听说是调查此事时,不仅不配合记者谈一些正面问题,甚至还让记
者在自己的身边晾了一刻钟之后,才公然明确的表态不愿告知此事。
记者无奈,只好亲自去找有关部门及现场目击者调查此事。原来,打
人的凶手是贵州安顺公安分局西秀区下属一个派出所的所长,名叫潘
登峰。肖国鹏先生所相遇的女同事,就是此人已离婚的妻子。由于离
婚后的潘登峰一直都不甘心,所以随时都在纠缠着已离婚的妻子。由
于妒火中烧,误以为肖先生是前妻的男友而痛下杀手,使得无辜的肖
先生丢下妻子和女儿、命丧黄泉。肖国鹏的同学丁英女士及其它几位
同学一致用人格担保,肖先生是一个人品和才气都非常优秀的人。现
场目击者朱萍女士也亲眼目睹了这一凶杀案的全部过程。
今天在网上读到赵昕他们多人到山东临沂地区去关注盲人陈光诚先生
开庭一事,发现:临沂地区的一些公安、警察居然狂妄无知到公然使
用暴力;抢、打行凶后,还不顾颜面地要收集所谓的证据来为赵昕他
们理性、非暴力的行为定上一个“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罪名来达
到诬陷好人的目的。难道这些公安、警察认为诬陷、打压陈光诚先生
还不够吗?还要继续打压和诬陷所有关注陈光诚先生的维权人士吗?
既然有此打算,那就做得体面一点,用不着疯狂地到大街上去抢、去
夺他人的摄像机和照相机。如果你们做得光明正大,又有什么值得怕
曝光的?在大街上的所作所为,你们能遮掩多少?既然你们的能耐如
此之大,何不请出胡锦涛先生的令牌,把这些不知死活的持不同政见
人士一网打尽,也免得你们在大街上不顾身分地丢人现眼。
《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先生上诉一事,因为他的父亲和妻子关注心
切,两人就各写了一份对李元龙一案的有关上诉材料。他们亲自到贵
阳来准备把此材料递交给高级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谁知任何一个部
门都不收此材料,理由是:还没有收到李元龙的有关案件卷宗。在高
院“信访处”,陈西先生和我随同李元龙父亲和妻子一道去的,在法
院工作人员侃侃而谈的时候,陈西先生拿出相机,准备拍下这相关的
镜头。谁知,还未拍照,就遭到另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恼羞成怒的大
吼。隔着玻璃他就想冲过来抢陈西的相机,并扬言说:只要是在法院
拍照,他们就有权利拘留陈西先生,还不断地反复说:“你们这些
人,为什么还不吸取以往的教训”。上次在毕节法院李元龙先生开庭
时,李任科先生的相机也多次被法院工作人员公然抢夺几次。
把所有这些记录下来,就是想问一下这些相关的“人民警察”:是谁
给你们这样大的权力?使得你们这些人肆无忌惮地公然行凶杀人?是
谁让你们不辨是非地或抢、或夺?难道你们就不问问:到底是“法律
说了算”、还是你们的“领导说了算”?难道你们就不想想:我们和
你们一样,都是同属于这个国家的公民?我们和你们一样,都是同样
受国家《宪法》所保护的?用不着随时随地的把自己武装成一个现政
权的卫道士,认为法律始终是捏在你们手掌心的而恣意妄为。要知
道,善恶到头终有报:只管行凶害人,你们总有扛不住的一天。
(2006年7月31日于贵阳)
转自《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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