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论坛
为了方便阅读,博讯暂停广告播放,博迅需要您的支持。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吴玉琴文集
[主页]->[公民论坛]->[吴玉琴文集]->[“一国两制”的法治对比]
吴玉琴文集
·哭林牧老人
·悼林老(词二首)
· 春 宵 曲
· 陈树庆先生何罪之有?
· 重阳节赏菊 [词二首]
·陈西出狱后与“国安”的和平对话
· 定风波 [词一首]
· 中国“记者节”的感思
·以人权理念为导向,把我市创建成政治体制改革先行特区
·废除户籍制度,便可缩小城乡差距
·国企职工吃不起饭,该谁来管?
·写作,燃起生命的灯
·特贺《中国自由文化运动》首届年会召开(藏头诗)一首
·“和谐社会”下的罪行与丑恶
·为人的生命存在而快乐!
·“人权日”的反思
·“和谐社会”下的校园凶杀案
·是公安局长,还是黑社会头目?
·圣诞节的祝福
· 没有人性的北京“国保人员”
·要使社会稳定,必先稳定上涨的物价!
·不能让中共当局的阴谋得逞!
·垄断行业收费定价谁说了算?
·记者——充满危险和挑战的职业
·公民的权利不容侵犯和践踏
·群体性事件——总危机的导火索
·你们不孤独,有爱人迎着风雨懂你们疼你们
·人大代表该怎样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
·触目惊心的一桩桩校园凶杀案
· 三种激情
·生命的痕迹
·[高阳台] 给贪官污吏画像
· 青 春 不 老
·自尊自爱才能自强
·话中共“两会”
·听 的 感 悟
·权大于法,中国公民何处申冤?
·潇湘神 [清明哀思]
·敬请关注严正学先生
·十六字令 [四首]
·推动大陆民主化离不开《民主论坛》
·官多无数,官患无穷
·咏 牡 丹
· 关注身陷狱中的民主党人,我们责无旁贷!
·现有体制下的“工会组织”形同虚设
·[摘得新] 词一首
·〔玉烛新〕词一首
·母 亲 的 美
·强权之下公正公平何有?
·心灵的灯塔
·给杨秀敏的一封信
·自 信
·难以忘怀的时日——“六.四”十八周年祭
·献给——天安门母亲
·都市炎凉—— 都市所见所闻
·关注民生,保障穷人赖以生存的饭碗
·权大于法——刑讯逼供何时了?
·工会主席为职工维权丢“饭碗”
·飞涨的物价老百姓如何承受?
·人性的丧失——罪恶的刑讯逼供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我们将密切关注在海南五指山打工受伤的民工
·[荷叶杯] 词一首
·维权律师:危险的职业
·中国知识分子可悲的命运
·只有政治体制改革中国才有出路 ——“中共十七大”政治体制改革应是关键
·都市炎凉——无奈人生
·共享生命的精彩
·活着的滋味
· 中共十七大——是前进还是倒退?
·读书
·上访,转不出的怪圈
·暴风雨的启示
·是红旗飘飘,还是黑旗泛滥?
·争取人权 重视人权
·抓捕著名网络作家荆楚先生是中共当局进一步践踏人权的罪恶行径
·强烈抗议北京当局非法抓捕维权人士胡佳
·都市炎凉——人间百态
·《世界人权日》体验中国特色之“人权”
·一切都会好起来——献给曾金燕母女
·国企改制,工人的利益应放在首位
·双元、玉琴合影留念
·中共在人权年制造社会危机
·敬请大家关注狱中民运人士的家属
·虔诚的祝福 ——想念胡佳
·严重腐败将加速中共的灭亡
·贵阳暴力绑架事件真相
·清 明 祭
·暴政之下无理性
·如何才是理性的爱国?
·抛弃政治,挽救生命高于一切!
·在举国哀悼的日子
·六.四”19周年 ——我们的心在泣血!
·贵阳民众纪念“六四”19周年纪实
·贵州瓮安群体性事件——强权压迫下的必然
·理性合理地解决瓮安6. 28事件
·“瓮安事件真相调查组”赴瓮安见闻
·奥运与我何干
·“奥运”使我们失去了基本自由
·毒奶粉事件是中国的又一大劫难
·纪念“民主墙”三十周年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一国两制”的法治对比

   
   最近《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则消息说:曾经是香港“四大探长”之
   一的韩森,因为贪污了400多万,死了七年以后,在香港廉政公署的
   追讨下,家属已经同意签署退还1.4亿。此文标题是《贪污400多万、
   死了七年、家属退还1.4亿》。初看此标题,心里非常地震撼,心

   想,中共执政当局一定是要花大力气来打击贪污犯罪分子了。及至看
   了内容之后,才知此事是发生在香港。如果此事是真,也就是说,不
   仅是追回全部贪污的所得,甚至是儿钱、子钱、孙钱都还回来了。想
   来此事也只可能发生在香港,在大陆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如果中
   共执政当局也能象香港廉政公署那样,穷追不舍的打击贪污犯罪分
   子,父债子还,那么今天如此多的贪污犯罪分子就不至于这么猖獗
   了。
   
   香港许多的电视剧里,总是有这么一句台词:“香港是一个法治的社
   会。”香港警察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不仅没有大陆警察在执行公务时
   的专横和嚣张,甚至你还会感觉到香港警察当得非常地窝囊,不小心
   骂了人,或者愤怒至极出手打了犯罪嫌疑人两拳,都会遭到投诉,轻
   者被调离职务,重者被开除工作。在看电视剧的时候,我总认为,这
   不是真的,是演给老百姓看的。及至看到韩森贪污行为得到如此的结
   果,不由恍然大悟:这就是法治社会里所行的必然。
   
   写到这里,不由对中共执政者“佩服”起来,感谢他们提出了“一国
   两制”,使得香港在回归九年后,竟然还能以法治的观念穷追不舍的
   打击贪污犯罪分子。如果是“一国一制”,一个人治的社会里,法律
   没有约束力,权大于法、营私舞弊、官官相护,那么香港的经济是如
   此的发达,可想而知贪污腐败分子一定会多如牛毛而一发不可收拾
   了。
   
   最近台湾陈水扁总统因为女婿赵建铭弊案一事,除了公开向人民道歉
   之外,就是把除了宪法赋予给自己的总统的权利之外的一切行政大权
   下放出来,以求人民的谅解和表达自己对老百姓的愧疚。我观陈总统
   的此举,真乃大丈夫所为,能这样做的总统,他的心里始终是有一颗
   爱人民的心的。赵建铭一案能够通行无阻顺利得到调查,没有一个人
   以权干预,这与陈总统的人格以及台湾的民主制度是密不可分的。
   
   再观今日的中国社会,执政当局天天都在说:“中国是一个法治的社
   会,中国人民享受着最好的人权。”可是,这最好的人权是中共高官
   们所享有的特权。他们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无官不贪。他们的家人
   因为家里有当官的人撑腰,恣意妄为地行贿受贿、贪污腐化、买官卖
   官,任意胡为。一旦“东窗事发”,他们视法律为儿戏,强制干预法
   律,大事化小、小事化于无形。在法治社会里,贪污的是异数,不贪
   的是大多数。而在人治社会里,贪官成了大多数,不贪的人到成了异
   数了。试问:如果中共的一些高官,在遭遇了象陈水扁总统所遇到的
   状况之后,也能象陈总统那样,以身作则,不干预任何一级司法机关
   查案、办案,知错能改,向人民道歉;也能象香港廉政公署那样,穷
   追不舍的打击贪污犯罪分子,父贪子还──那么,中共许多贪污腐败
   的官员“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的荒唐的贪官逻辑,将又从何说
   起呢?!
   
   (2006年6月7日于贵阳)
   
   转自《民主论坛》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