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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艰难而坎坷的路

   ──致高智晟律师——
   
   在权大于法、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严重泛滥的今日中国,人们如果仔
   细审视律师这一职业,就会发现浓郁的阴影。律师的形象在社会上每
   下愈况。不少律师的功夫不是用在熟悉法律和提高辩护能力,而是用

   在“庭外”依附权势、想方设法地利用各种关系来交换各种司法权
   力。有的律师以金钱利诱司法贪官营私舞弊,使案情翻云覆雨。有的
   律师胆大妄为、巧立名目索要钱财,视法律为儿戏,追求高利,堕落
   成为权力的帮凶或工具。
   
   就是在如此严峻的现实面前,北京的高智晟律师,为了维护弱势群体
   的权益,本着维护人权是律师执业立身之本的原则,凭着自己的正义
   和良知,冒着极大的风险,尽心尽力地为弱势群体、被当局视为眼中
   钉的民运人士、异议人士、法轮功学员仗义执言。他用1种大气磅礴
   的语言维护自己和律师人的尊严:“钱不能使我动心、色不能使我动
   心,我不给他们留一点攻击我的弱势。”就是在这句话的驱使下,他
   尽心出力地为“陕北油田案”、“朱久虎案”、“郑怡春案”、“许
   万平案”、“法轮功学员案”、以及其它许许多多的弱势群体遭遇司
   法不公的案子辩护。他写下了“天下第一谏言书”,《停止迫害自由
   信仰者,改善同中国人民的关系──高智晟致胡、温的公开信》。他
   的行为使中共当局恼羞成怒!后者在大怒之下,给“智晟律师事务
   所”“施以停止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理由是:“事务所搬家未办
   理办公地址变更手续”。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理由找好之后,司法局的人还信口雌黄地说他:“严重损害了中国律
   师的整体形象,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其实,如果高
   律师为了维护所谓的中国律师整体形象,而与之同流合污,那才真正
   违反了自己做人的良心以及1个真正律师人的操守。
   
   纵观今天,中国涌现了一批有正义感、有良知的律师,尽管他们在为
   弱势群体维权的时候,担着极大的风险,有许多还是无偿提供帮助
   的,但他们始终无怨无悔、一如既往地为民众伸张正义。他们的行为
   惹恼了中共当局,致使他们自己受到了来自于各方面的刁难,甚至抓
   捕。高智晟、郑怡春、朱久虎、郭国汀、陈树庆、牟传珩、还有许许
   多多服务于律师业的人们,就因为这个原因全都受到过中共无端的刁
   难和非法抓捕。
   
   我在这里要说的是:弱势群体是一批没有靠山的普通民众。他们随时
   随地都有可能成为当今中国司法不公正的牺牲品。如果没有这些有正
   义感、有良知的律师去帮助他们,那他们一旦遭遇司法不公之后,将
   永无出头之日。
   
   其实,弱势群体也是中国的大多数民众。在当今中国贫富不均及专制
   极权的统治下,有良知的律师就是他们心目中的包青天。他们总认为
   “包青天”会给他们讨1个公道!谁知,而今的中国现状,即使那些
   维权律师自身的基本人权都毫无保障。要讨回1个公道是何其艰难和
   不现实啊!因为,中共统治下的中国社会从来就不是1个法治社会。
   
   不管怎样,我们也要向这些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时时刻刻心系普通民
   众的律师们致敬!他们的所作所为尽管使他们成为了中共当局的眼中
   钉,但却赢得了广大民众的尊重和敬爱!(2005年11月11日于贵阳)
   
   
   转自《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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