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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日废除户籍制度,便可缩小城乡差距

   
   中国进城打工的农民人数已经达到1、5亿。这个数字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世界性大国中的任何一国的人口都要多。政府应当关注这个人群,维护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却使得全国75%的农业人口在现实生活中遭遇了许多的不平等。天灾人祸、非意外死亡赔偿,户口就成了关键。而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的赔偿损失费是天壤之别,即使是进城打工10年、20年的务工人员,只要是你的户口还在农村,就不能与城市户口的人同等待遇。这里也显示了法律制度的不平等。
   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是在上个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要求而建立和完备起来的。可以说,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在生活资源短缺的年代,对保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方针的实施是起过一定的作用的。

   
   可是,随着时间的演变,后来的户籍制度附加了许多特殊的社会功能。通过户籍制度区分城乡人口,采取完全不同的标准发放各种各样的票证。及至后来孩子上学、青年就业、复员军人安置、住房分配、生病就医、养老保障、意外伤亡赔偿等问题都与户籍联系起来,这样就使得城市非农户和农村农业户各自成了一种身份,前者和后者的待遇是完全不相同的。
   
   户口问题也让许多的“两劳”刑满人员遭遇尴尬,他们有些人因为被“劳教”或“劳改”之后,户口不知被送到了何处,如今回家之后,却找不着户口被送到什么地方了。“劳教”或“劳改”的单位与派出所互相推诿,回家多年没有上户口的大有人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农村进入城市的妇女,由于她们当初离开农村时,生产队就已经取消了她们的户籍身份。而在婚嫁到城市之后,由于当时的特定原因,她们无法申报到城市户口,谁知后来户口在实际生活中已经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这些人也就没有再继续申报户口,及至遭遇事故赔偿需要出示户口办理赔偿损失时,她们却无法找到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户口。至此,事故赔偿是分文未得,还得农村、城市来回的寻找自己的户口。甚至连公安机关也茫然不解,没有户口的她们却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人口普查。这决不是个别现象。
   
   户籍制度的废除肯定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一些地方官员利用户口问题大做文章的不乏其人。买卖户口、农转非、各种各样利用户口行方便,确实也使一些地方官员从中获得了实惠。
   
   其实废除现行户籍制度,绝对有利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的流动,有利于增加社会公平,有利于减少对农民的歧视。只有在人人享受平等之后,各种社会矛盾就会减少。
   
   政府一再强调开拓农村市场,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却越开拓越收缩。其中的阻碍应该就是户籍制度,因为市场经济不可能是只要5亿城市人口的市场经济,而把另外8亿农业人口扔在一边的道理。
   
   废除户籍制度,缩小城乡差距,对于明显受到制度性歧视的农民有着十分的现实意义。从社会发展来说,社会的不平等对于社会稳定具有很大的负面影响。社会不平等的结果会在社会秩序中得到反映。犯罪率的不断上升,各种大案、要案的发生已经敲响了社会不平等的警钟。城市与乡村如果再不能得到协调发展,胡锦涛先生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将受到严重影响,它的影响程度取决于国内矛盾的解决程度,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成了政府的当务之急。
   2006年11月16日于贵阳
   转自《民主论坛》

此文于2006年11月22日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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